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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学院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攀学院防组〔2021〕4号
2022年01月19日     (点击: )

为落实“四早” 防控措施, 科学、 及时、 精准、 有效处置疫情突发情况, 最大程度地减少疫情危害,保障全校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制定本方案。

一、 制订依据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方案》《高等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 和省教育厅、 省卫健委对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以及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的有关要求。

二、适用范围

结合目前全国、 全省疫情防控形势,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2021年秋季学期开展的新冠疫情防控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基本原则

( 一) 预防为主、 防治结合

提高全体师生的防范意识, 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做好人员、 技术、 物资和设备的应对储备工作。及时了解新型冠状

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趋势, 加强疫情的监测、 报告、 预警,做到“早发现、 早报告、 早隔离、 早治疗”。

( 二) 统一领导、 分级负责

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部署和指挥; 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疫情预防控制和日常检查措施, 做好健康宣传教育; 各二级学院落实疫情预防控制措施。 做好在校学生、 教职工的健康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落实本学院疫情监控和日常检查措施,负责做好本学院学生、 教职工的健康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落实本学院疫情监控和日常检查措施。

( 三) 属地管理、 快速反应

校园突发新冠肺炎疫情, 应遵循属地管理原则, 学校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及时采取应急响应措施, 并第一时间报告省教育厅。

( 四) 依法规范、 积极应对

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和制度的规定, 建立完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体系,执行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关技术方案, 对疫情加强监测、 预警、 评估, 及时启动应急响应, 科学有效处置。

( 五) 联防联控、 科学处置

建立学校与东区疾控中心、 文华社区、 攀枝花学院附属医院联防联控机制, 有效协调,通力合作, 科学应对, 精准防控。

四、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 一) 成立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 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 王斌 王曙光

副组长: 彭徐 胥刚 刘立新 朱波强 石维富 王兵 张旭辉

成员: 党政办、 后管处、 学生处、 教务处、 保卫处、 卫生所、 工会、 资管处、宣传部、 组织部、 人事处、 纪委机关、计财处、 团委、 心理健康中心、 网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 各二级学院党组织书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学校党政办,由党政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后管处、 学生处、 保卫处、 卫生所、 宣传部、 组织部、 人事处、 纪委机关、 教务处、 资管处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全面指挥协调学校疫情防控、 监测、 应急处置工作。

2.对学校疫情发展情况作出综合研判和防控部署, 对学校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3.全面监测学校疫情发展变化, 发生疫情时第一时间向市、 区疾控中心上报, 并同时向省教育厅报告,严格执行上级部门防控部署要求。

4.协调医疗机构、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疫情调查与应急处理。

5.组织对疫情概况、 现场调查处理、 患者救治情况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等情况进行综合研判。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严格落实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处置预案,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组织、 实施。

2.检查、 督促学校各部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3.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汇报学校新型肺炎疫情的发生情况, 并积极配合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等工作。

4.提前准备疫情防控所需隔离房间、 医用防护服装、 消毒物品、 洗涤用品、 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等疫情防控物资。

( 二) 各二级单位成立应急工作小组

各二级单位成立本单位党政一把手担任组长的应急工作小组, 组建应急处置队伍, 在学校统一领导下,配合学校做好突发新冠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办公室主任( 综合科科长) 为指定联系人和信息报送人。

二级单位工作职责:

加强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的监测, 建立突发新冠肺炎疫情事件预警预报机制, 尽早发现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的苗头,

做到早发现、 早报告。 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迅速控制和消除突发新冠肺炎疫情事件的危害。

五、 应急启动及处置举措

如师生员工中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无症状感染者、 疑似病例或密切接触者, 学校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

( 一) 师生出现可疑症状

若发现师生有发热、 干咳、 咽痛、 流涕、 腹泻、 乏力、嗅( 味) 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 按照以下“三个立即”的程序进行处置:

1.立即进行现场临时隔离。 发现人员立即限制其本人活动, 原地待命并报告校卫生所负责人(张川华18881203258)、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联系人。

2.立即进行预诊。 卫生所医务人员接到报告后立即前往现场用体温计重复测量, 详细询问症状和流行病学史。如体温测量异常或有流行病学史, 立即电话报告附属医院120转诊患者。

3.立即进行排查追踪和信息上报。 校卫生所负责人立即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报告, 同时报后管处卫生医疗科负责人(唐胜富13808141083)。 党政办负责通知保卫处限制密切接触者活动, 做好无关人员疏散, 后管处按照校卫生所指导对异常症状者活动环境、接触物品消毒、 处置。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原地待命期间须服从管理, 由二级学院和单位、 后勤做好安抚和服务工作, 疑似病例不能及时出诊断结果的, 有序组织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到学校临时隔离场所暂时隔离。疑似病例就诊后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可解除隔离。

( 二) 师生确诊为疑似或者新冠病毒感染者在市、 区疾控中心指导下开展下一步工作,配合做好人员核查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 工作中, 各部门要在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 建立部门协同机制, 明确职责,积极应对疫情防控工作。

1.党政办: 做好与应急处置工作有关的统筹、 组织、 协调、 督促、 通报、 上报等工作;负责应急保障车辆的调配工作。

2.学生处: 牵头学生的核查排查和后续工作。 充分发挥各二级学院和辅导员作用, 密切联系学生,了解情况, 做好疏导, 高度关注, 强化心理支持工作, 及时汇总二级学院信息, 按要求上报, 发布温馨提示, 出台学生违反学校应急处置管理规定的快速处理办法。

3.人事处: 牵头教师的核查排查和后续工作。 加强教师队伍的管理工作, 引导教师在疫情处置工作中讲政治、顾大局, 做表率。

4.组织部: 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 充分调动、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在疫情处置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5.宣传部: 做好相关舆情处置、 舆论引导工作, 及时向全院师生通报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各新闻媒体单位协调衔接, 做好新闻报道和发布工作。

6.纪委机关: 畅通监督举报渠道, 及时发现学校疫情应急处置相关的违规违纪违法线索,从严从快查处; 督促加强对学校疫情应急处置责任落实不力的部门、 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强化履职监督。

7.教务处: 做好教学运行调整等相关工作; 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情况, 做好线上教学安排等相关工作。

8.后管处: 牵头全员核酸检测工作; 在东区疾控中心和校卫生所的指导下对病例停留过的教室、图书馆、 寝室、 餐厅等所有室内场所进行全面消杀, 及时清除消毒剂残留; 加强校园公共场所环境卫生, 保持环境清洁, 通风换气良好;负责保障食品、 饮水安全卫生,保证食堂环境干净整洁, 饮食餐具清洁卫生, 确保疫情处置时期学校的正常餐饮供应;负责指导学生公寓、 教室、 食堂等各公共场所的消毒工作,做好师生防护措施及相关知识宣传工作;指导二级学院做好学生健康状况的监控工作。

9.卫生所: 做好与附属医院的相关联络, 落实病例密集点的消毒及预防感染的安全措施,与后勤管理处一道做好全员核酸检测。

10.保卫处: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加强门卫管理和校园巡逻, 做好进出学校大门等场所的人员体温监测、报告工作,配合做好疫情调查、 处理工作; 密切关注疫情动态, 落实校区交通管制, 保证应急车辆通行; 协助追踪密切接触者和对病人及密切接触者实施隔离观察等应急处理措施。

11.资管处: 协助校卫生所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做好口罩、体温枪、 防护服、 药品、诊断试剂设备、 医疗器械等应急物资的采购, 完善物资储备, 做好应急物资采购及物资储备预案。

12.工会、 离退休处:依靠学校各工会小组做好学校疫情处置工作,教育职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加强户外锻炼,保持健康心理, 提高防控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13.计财处: 落实疫情应急处置需要的经费保障。

14.团委: 依靠各分团委协助学校做好疫情处置及宣传引导工作, 做好参与应急工作的学生志愿者的组织培训。

15.心理健康中心: 做好突发疫情后师生的心理疏导, 做好群体性心因性反应应急预案。

16.网计中心: 负责网络维护和网络运行监控, 确保疫情处置期间网络正常安全使用; 配合宣传部做好网络舆情监控。

17.二级学院: 负责本学院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登记、 隔离和管理;全面排查、 持续监测师生的健康状况, 及时掌握学生的因病缺课情况, 辅导员要及时查明学生因病缺课原因, 做好记录, 并保持联系,进行跟踪管理;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络和沟通协调, 各辅导员必须实时更新家长联系方式, 确保紧急情况下与家长联系畅通。

六、 信息报送与发布

建立畅通的信息报送渠道和严格的信息发布机制, 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 一) 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 对确诊和疑似病例学校应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向省教育厅和东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门报告, 不得延报。

2.准确: 信息内容必须客观详实, 不得主观臆断, 不得漏报、 瞒报、 谎报。

( 二) 信息报告

1.报告责任主体

责任报告单位: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报告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报送人。

2.报告时限及程序

1) 初次报告

学校出现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者, 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报送人在2小时内向省教育厅和东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初次报告。

2) 进程报告

在突发疫情处置过程中,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每天应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省教育厅和东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门。

3) 结案报告

突发疫情结束后,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应将疫情防控结果报告省教育厅和东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并通报校内各单位。

3.报告内容

1) 初次报告内容: 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 人数、症状可能的原因、 已采取的措施等。

2) 进程报告内容: 病例诊断与治疗情况、病情变化情况、 密接人员排查及隔离情况、 疫情控制情况、 造成疫情的原因、 进一步的防控措施等。

3) 结案报告内容: 疫情处理结果(包括疫情性质与发生原因)、 防控情况、 责任追究情况等。

( 三) 信息发布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 由地方卫生健康部门及时向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学校和信息报送人员不得自行向社会发布疫情信息。

七、 工作保障

( 一) 组织保障

坚持底线思维, 领导小组要靠前指挥、 主动担当, 统筹抓好学校开学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持续调整完善我校应急处置预案, 宁可备而不用, 不可用而无备。

( 二) 信息保障

与省教育厅、 属地疫情防控办建立突发新冠肺炎疫情信息收集、 报送、 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确保信息报送安全畅通。

( 三) 物资保障

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储备。 应急办做好应对物资需求总体安排计划, 计财处安排充足的应急资金,资管处负责采购防疫设施设备, 后管处、 校卫生所负责防疫物资的储备, 确保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所需。

( 四) 场所保障

做好应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隔离场所准备, 在西苑南门、 南苑东门、 南苑南门、 卫生所、一教、 西苑学生公寓旁设置6个临时隔离室, 安排专人负责, 后管处做好吃、 住、用等保障工作。 学校同时要加强与地方政府联防联动,隔离场所不足时及时向地方政府提出申请。

( 五) 人员保障

组建应急处置队伍, 包括党政办、 学生处、 后管处、 保卫处、 卫生所、 国资处等部门相关人员,加强对应急工作人员防护知识、 现场处置、 消毒技术、 物质保障的培训, 组织应急工作人员开展应急演练, 为应急预案的启动提供人员保障。

八、 监督与管理

各部门应将疫情防控工作当作最重要的工作来抓, 本着对广大师生生命健康负责的态度,自觉接受学校和各级卫生、疾控、 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检查。 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于玩忽职守, 疏于管理、 报告不及时、 瞒报漏报误报等疫情处置不力人员, 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触犯法律的送交当地司法部门依法追究。

攀枝花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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